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公主岭石油大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公主岭石油大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公主岭石油大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公主岭石油大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背景:公主岭石油大厦消防设施已经严重老化,失去消防功能,相关部门已进行了现场踏查,认为隐患情况属实,确需整改。
2.3 本项目总投资约170万元。
2.4 招标范围:拆除原有消防水、电设施,重新安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系统。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建设地点:公主岭石油大厦。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2月23日;
共45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连续三年(2013、2014、2015年度)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3 财务要求:连续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
3.4 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3.7、3.8款规定的,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层10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四平销售分公司
地址:铁西区公园北街115号
联系人:李青洪
电话:****-*******、181*****00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B座1002室
联系人:张枫
电话:****-********
电子邮件:gxzbjl@163.com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jlxs_jbxx@petrochina.com.cn
2016年12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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