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比选公告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二、采购人名称

石家庄市横山岭水库维护中心

三、项目概况

横山岭水库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的市管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为提高水库调蓄能力,恢复水库库容,实施水库清淤治理,清淤面积582万平方米,清淤量约1911万立方米。

四、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

(二)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

(三)配合采购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修改和报批工作。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起至审批完成。

五、最高限价

横山岭水库清淤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高限价为34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注册(注:需提供页面截图或扫描件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财务要求

具有经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至今,比选申请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以取得批复时间为准且提供对应合同、批复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

5.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比选申请人,不得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提供报价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表;

(四)报价人承诺函;

(五)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承诺函、业绩表;

(六)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组成员简历表;

(七)技术文件。

(响应文件格式可参考附件1)

提供报价形式:密封完好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一式三套)递交至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石家庄市水利局708房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13时00分

八、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见附件2。

九、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石家庄水利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78号

联系人:段金朝

联系电话:188*****8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治理工程 清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