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垃圾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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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或服务制造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湖江采字(Z)2016-01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约23.3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投标产品供货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有一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一个品牌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所有以该品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行贿行为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发售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环城西路322号金航大厦603)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5年度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两年内行贿犯罪记录及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单)

6、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元;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中汇出(注:交纳方式以转账的形式交纳,其他形式概不接受。)汇入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

帐户名称: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账号:1910 5401 0400 0445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5日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3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12月15日10:3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3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长兴县泗安镇招标投标网 http://www.cxztb.gov.cn: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49

2、代理机构: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 传真: ****-*******

长兴永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桶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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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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