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招标公告

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招标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
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

招标编号:ZJWL-********

招标单位: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2016年12月01日

目 录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产品说明一览表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附件1-5 产品详细清单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0 投标回执表


一、投标邀请
1、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是紫金矿业集团为统筹集团范围内资源,实现降本增效而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在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或权属企业)授权范围内,开展集中采购及授权采购的具体采购业务,具体负责组织授权委托物资的询比价、竞争性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具体采购操作业务,是紫金矿业集团授权对外开展物资采购供应的统一对外采购机构,拟在近期对权属企业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选矿厂所需的“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生产厂家前来密封投标和洽谈。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主要条款, (5).合同格式, (6).附件。
3、凡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通过招标单位传真或网上下载(www.zjky.cn)或电子邮件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但需在招标前转账人民币¥300.00元的招标文件成本费至我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4、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澄清,请以书面形式按第8条所示方法与招标人联系。
5、此次招标活动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未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此次招标活动将于2016年12月2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举行。为方便现场答疑,建议投标人派出技术人员参加开标活动。
7、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招标单位: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邮 编:364200
商务联系人:温先生 ****-*******
技术联系人:陈先生180*****538
监察审计:姜先生189*****789
传 真: ****-*******转705、****-*******转705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内容内 容
1适用范围项目名称: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
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3投标报价有效期投标报价有效期:30天。
4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
5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9:00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投标书,有专人接收。(在招标前需转账人民币¥300.00元的招标文件成本费至我公司账户)。
6开标开标日期:2016年12月23日
时 间: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地 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一号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厦三楼会议室。
7投标文件评估其它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数量的变更
9注意事项1、为方便评标请务必按本招标书中开标一览表(附件1-12)的格式填写投标价
格,开标一览表用信封袋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及公司名称与商务标书正本装在同一个密封袋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请各投标人报出最优惠价格。
2、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应分开密封一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公司名称、地
址”及注明是商务标还是技术标,并区分是正本还是副本。
3、技术标书正、副本中不得有报价或商务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4、商务标书中必须详细标注:?品牌、?型号规格、?材质、④承诺提供衬板
材质证明、⑤承诺衬板磨矿总量、⑥交货日期。未按要求详细列明各分项参数作废标处理。商务标书中还须附带供货业绩合同、资质文件、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5、技术标书应对产品的技术参数、品牌、工艺、各部分结构,按买方要求条件
自行对原机配套衬板进行测绘设计图纸,厂家情况作详尽介绍及描述。
6、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后认真填写附件1-10《投标回执表》并加盖公章后,按照规定的时间传真至****-*******转705、****-*******转705,注明温宗顺收。


A、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具备资质的制造商。
3.3“产品”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为: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3.6“使用方”系指产品使用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使用方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3.7“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产品”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送达至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部分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产品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产品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并标注最优惠价格,买方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按此报价订购产品所需备品、备件。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产品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产品进行全部投标。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产品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单价及投标总价均为含17%税款,以下同)。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检验、指导安装调试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 报价含产品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费用等(见11.3条规定)。
(2) 运输方式:汽车运至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或使用方指定仓库),货物到达使用方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货到卸车由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负责。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均为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它证明文件。
14、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应产品、材料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产品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提供说明,而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转账的方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龙岩新罗支行
账 号:3500 1696 1070 5966 9988
15.4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到以上账户,且在开标前递交电汇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5.7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
B、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项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开密封(技术标内不能含有报价内容)。技术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商务标书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本1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 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直接送到。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的代表响应招标单位的邀请可自愿出席。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交流和答疑,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3.2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应根据投标单位的规模实力、技术方案、加工方案、质量水平、产品的先进性、互换性及性能、信誉度、报价、运输条件、配件供应、商务条件等因素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排序或打分,以记名投票方式选出2~3家候选中标单位,并在工作文件中详细记录选择的理由及结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评委评标的综合意见,在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做出最终选择。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若大写与小写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作为废标。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质量和价格、产品的机性能、互换性及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使用寿命(按承诺磨矿总量)、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价格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26.1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评估原则:
A、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候选中标供应商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投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定标委员会将审查所选择的入围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定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亦将被拒绝,定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入围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做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定标委员会有权按9.2款的规定,根据划分的投标包号,将合同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或全部授予一个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定标委员会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产品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定标委员会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定标委员会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直至取消招标过程,从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使用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后且未发生违约行为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三、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
1、招标产品一览表
合同包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件数材质技术参数
(硬度、冲击韧性、冲击强度)承诺磨矿总量(万吨)单位重量
1提升条包含提升条A、B、C350块铬钼合金钢kg约65000kg
2端衬板包含(内圈、中间圈、外圈)
端衬板100块kg约22380kg
3格子板外圈格子板30块kg约10800kg
4进料小车衬板底板3套(包含边板6套)3套套共3套底板(包含6套边板)
【包含备件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及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全部工作】。
交货地点: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仓库(或指定地点)。
2、产品标准和规范
2.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
2.2供货范围及要求(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说明):
2.2.1物料情况:铜渣,普氏系数:10,给料粒度≤200mm,产品粒度-0.074mm占40%,最大钢球φ140mm;
2.2.2要求生产厂家对原机配套衬板进行测绘;
2.2.3提供衬板材质情况和其他检验、试装证明;
2.2.4要求承诺衬板使用寿命(按承诺磨矿总量);
2.2.5按年度计划来申报;
2.2.6具体到货块数和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3申报数量:
2.3.1提升条:其中:提升条A(靠近进料端第一圈),50块,每块重约200kg;提升条B(靠近进料端第二圈),200块,每块重约200kg;提升条C(靠近出料端第一圈),100块,每块重约150kg。(按到货过磅结算)。
2.3.2端衬板:其中:内圈端衬板,20块,每块重约205kg;中间圈端衬板,40块,每块重约237kg;外圈端衬板,40块,每块重约220kg。(按到货过磅结算)。
2.3.3格子板:外圈格子板,30块,每块重约360kg。(按到货过磅结算)。
2.3.4进料小车衬板:底板3套,边板6套。
3、用途:备件要求与“Ф5.03×5.0m型 半自磨机”配套使用。
4、其它要求说明:
4.1按过磅结算的均按使用方过磅重量为准,卖方承诺重量偏差±?%,超过偏差均按超出偏差部分进行扣减的处理方式;
4.2(使用寿命)统一按承诺磨矿总量,若无法达到承诺的处理矿量,则按比例扣除剩余货款;若实际处理矿量低于卖方承诺处理矿量超过15%时,买方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索赔因使用卖方衬板问题造成使用方生产系统停机及产品品质下降带来的损失。
4.3衬板质量界定方式:质保期按磨矿量考核,磨矿量界定方式为:任意一块衬板磨穿或者经使用方界定无法继续使用为整套衬板磨矿量的考核终点;
4.4要求提升条必须为铬钼合金钢材质,到货后,使用单位将取样检测,若发现非铬钼材质,我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4.5提升条、格子板、端衬板各自总重量不得超过“招标产品一览表”中估计重量的5%。
4.6可与中标单位签订2017年年度合同。

*投标书中应有备件清单,但不含报价(技术标中),分项报价清单应和投标一览表等报价表单一起单独密封。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保险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技术资料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3、安装与调试
14、索赔
15、拖延交货
16、违约赔偿
17、不可抗力
18、税费
19、履约担保
20、纠纷的解决
21、违约终止合同
22、破产终止合同
23、通知
24、变更
25、计量单位
26、转让和分包
27、适用法律
28、合同
29、反腐倡廉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的单位。这里是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本招标书指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选矿厂(使用方)。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产品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1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准确的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提货单、合同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发运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中任何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卖方装运的产品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卖方已通知买方产品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邮件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保险
8.1如果产品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产品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产品。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卖方应将每批产品的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三套技术资料到买方。
10.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1、质量保证
11.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买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卖方应保证其出售的产品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产品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产品的使用寿命(按承诺磨矿总量);产品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买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产品以及零部件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见附件3。
11.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它买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卖方无法在交付时对产品进行及时检验或由于产品缺陷的隐蔽性导致买方在交付时未能查验出产品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买方在交付后的 3 年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买方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更换,修理、更换的费用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拆除、搬移及修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自修理或更换符合合同约定之产品的次日起算。
11.3按11.1/2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4卖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质量保证期限:一年。
12、检验
12.1外包装检验
(1)全部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7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外包装检验,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检验结果。
(2)检验内容: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变形,运输底盘是否完好,运输标识是否正常等。
12.2产品的到货验收
(1)全部产品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 10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外观及数量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
(2)验收内容:按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及发货清单对产品的外观、数量、表面质量逐项验收。
(3)若产品到货外观、数量、重量验收不合格,卖方承诺无偿派人及时予以解决或无偿退货更换。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12.3产品的安装调试验收
(1)产品交货后,卖方负责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所有损坏零部件的更换;
(2)产品在卖方安装调试运行后,买方和卖方共同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验收,若卖方不参与联合检验,则视为同意买方的验收结果。产品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产品安装验收结论单》。
(3)卖方提供产品经卖方安装调试后试运行一个月后,买卖双方约定时间在一个月内对产品共同进行考核,如若达不到买方招标书中所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买方不予支付产品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产品款、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应承担因卖方原因致使买方生产所造成的损失,即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2.4买方有权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产品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2.5卖方对所供产品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安装与调试
13.1卖方负责备件的指定安装、调试等工作。
14、索赔
14.1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卖方对提供产品与合同条款不符而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产品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2)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4.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违约赔偿
15.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2 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3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后且未发生违约行为的给予退还(不计息)。
18.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产品;或(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在买方根据第21.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产品。对购买类似产品所超出的费用由卖方承担。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产品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各执叁份。
2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28、反腐倡廉条款
29.1为保证买卖双方所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各项条款能得到正确执行,保证买卖双方的健康发展,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附加专用条款。
28.2买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条件。
28.3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卖方索要财物,买方有责任对有索贿行为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罚款、调离、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28.4买方管理人员不得介绍亲属在卖方单位工作,买方有义务对此类行为进行清理。
28.5买方对卖方提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或者故意泄露卖方举报内容,造成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8.6买方管理人员对卖方进行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买方对其加重处分,该管理人员今后不得继续从事与卖方工程(劳务)作业或销售等有关的管理工作。
28.7无论买卖双方有无签订相类似的反腐倡廉协议(合同或条款)均按本《反腐倡廉专用条款》执行。
28.8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馈赠财物,卖方不得安排与其业务有关的买方人员的亲属在其属下工作。
29.9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的,以任何方式行贿买方人员的,买方有权按下列条款对卖方进行处置:
28.9.1卖方人员行贿的,买方暂不付给未付工程(劳务)款或销售款,卖方在买方范围内不论何时承包施工的所有工程或不论何时销售的所有商品(产品)等的单价重新核定;单价无法核定时单价统一下浮20%,卖方必须全额退还按此单价计算而多领取的各种款项。
28.9.2买方有权终止与卖方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拒付所有款项,买方不补偿卖方任何损失。
28.9.3卖方下属管理人员行贿的,该管理人员不得继续留在买方所属范围内工作。
28.9.4买方有权按卖方行贿数额的双倍从卖方产品款中扣回。
28.9.5取消卖方重新取得买方范围内一切业务的资格。
28.10卖方为获取不当利益向买方管理人员行贿的,造成买方重大经济损失,除按前款处置外,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28.11卖方人员以获取工程(劳务)项目、商品(产品)销售及谋求其它利益等为目的,采取各种方式对买方各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人身威胁、恐吓、伤害的,卖方必须按在买方范围内不论何时何地承包或销售的所有价款的20%赔偿买方的管理人员或其家属。
28.12卖方遭受买方管理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买方领导及买方有关部门举报,买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卖方通报。举报属实的,买方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28.13卖方认为买方在处置员工腐败行为不力时,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28.14卖方承诺用自有的资产、债权及投资(包括卖方单位及法人代表及其代理人等的各类资产、债权、投资)担保《反腐倡廉条款》的全面履行。
28.15本《反腐倡廉条款》并不因合同(协议)其它条条款的终止或失效而终止或失效,即《反腐倡廉条款》永久有效。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3)使用方(现场):本合同项目下产品安装和运行地点在:福建省上杭县蛟洋镇坪埔村--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选矿厂。
6、交货方式:
6.1合同项目下的产品交货方式为现场安装、调试合格,符合使用单位要求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货到验收合格以后凭卖方提供的(合同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50%货款;
(2)剩余5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0天内支付;同时退还投标(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卖方延迟交货的在此次付款时扣除延迟交货的违约金;
注: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可以偏离标书要求),但付款方式和条件将作为重要的评标的依据。
9.2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本合同货款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所涉款项均以 电汇 方式汇入本合同指定的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产品技术规范及数量”
11、质量保证: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检验:详见合同一般条款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买卖合同
买方: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卖方:签订地点:福建龙岩
使用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签署本合同。
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1提升条包含(提升条A-50块、提升条B-200块、提升条C-100块)65000kg
350块
2端衬板端衬板包含(内圈20块、中间圈40块、外圈40块)22380kg
100块
3格子板外圈格子板30块10800kg
30块
4进料小车衬板底板3套(包含边板6套)3套
合计
本合同项目货物总价共计 元人民币。该价格包含整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售后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技术资料、税费等费用。该价格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或政策性因素的调整而增减。
合同履行期间,因货物数量增减导致的合同价格变化,按实际增减数额结算。
2、货物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3、供货方式
3.1 合同签订 天内运至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仓库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原厂资料,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须在发货清单和货物外包装上标注我司订单号 和粘贴我公司专用发货单,并在送货前联系我方业务员。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质量保证和售后技术服务
5.1卖方保证货物是全新并完全符合买方技术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6、初步验收
6.1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对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外观、数量、材质、附带原厂资料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牌、规格、外观等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承诺无条件退货。
7、付款方式
8、知识产权保护
8.1卖方保证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论任何原因,因卖方货物及其包装、标识等涉嫌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而导致买方所购买货物被工商、司法等部门查扣或被第三人索赔等情形,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9、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特快专递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合同的履行或解除事宜。
10、违约责任
10.1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的,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30天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2 卖方交付的货物其品牌、规格、外观等经初步验收与合同约定不符,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更换货物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货,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按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3 卖方交付的货物经使用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及性能等要求的,卖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或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卖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拒绝更换或无法修理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必须以合同总价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对超出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10.4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未履行其售后服务承诺的,买方有权拒付质量保证金。
11、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1.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转让或分包
12.1本合同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让或分包。
13、廉政条款
13.1买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买方拒绝一切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买方请卖方给予监督、配合,并欢迎卖方如实反映可能出现的问题。
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jcsjs@zjky.cn
13.2卖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等全过程中,卖方不做任何形式的有违国家法律法规、有违买方规章制度及本合同规定、有违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尝试。如出现上述行为,卖方确认愿意承担买方可能采取的解除合同、依法追索经济损失等措施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确认愿意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并对买方的措施和举动给予配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壹式肆份,买方持叁份,卖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卖方的报价文件及技术说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各方签字盖章处)
卖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品 目 号: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紫金矿业集团市场部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半自磨机衬板等备件”招标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ZJWL-********),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和副本。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产品说明一览表
(4)规格偏离表
(5)产品详细清单
(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9)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产品和服务投标总价
元(要求密封报价的在此地不必填写)。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4)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123456789910
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重量
/吨数量/批备件价/万元指导安装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等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现场单项交货总价
/万元付款方式质保期(承诺磨矿量)交货期


投标总价(Σ8)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9栏的价格应包括6、7、8栏费用。(9=6+7+8)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单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制造、组装或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5、第6、7、9栏的分项价应在附件1-5、1-6、1-7中详列。6、随机备件、附件等应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且应在附件1-6中详列。 7、选购件或选择项价格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如果有,可另附页分项单报。
附件1-3 产品说明一览表

产品名称及型号:
数量: 块/套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内 容投标方提供产品技术性能数据与卖方配套的主要外购件制造厂,配套厂及其采用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产品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 离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此表必须填写,若无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附件1-5 投标产品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产品名称: 数量:
序号分项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主要规格重量(t)材质单价(万元)产品价(万元)运保费(万元)外协件制造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 计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产品项下的所有组成单元产品部件内容。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时,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3、此表必须填写。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产品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运保费(元)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包号产品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产品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
详细清单

产品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包号产品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3、卖方承诺:“如果买方需要购买中标设备的备品备件、易损件等,其价格在三年内不提价”,此项也作为评标条件之一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件: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二、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地 址:
纳税人编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单位简况
(2)单位组织机构
(3)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招标年度上一年年末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其中:银行借款:
长期负债: 其中:银行借款:
净资产: 其中:实收资本(或股本):
主营业务收入(年度累计):
利润总额(年度累计):
产值(现价,年度累计):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哪级、何种质量奖。

4、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或类似的产品产品的使用厂家使用厂家地址电 话
5、完成投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产品配备、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做出承诺。

四、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产品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
附1-10: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认真填写《投标回执表》并与“企业三证资料”复印件一并盖章后传真至****-*******转705、或****-*******转705,温宗顺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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