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4渝五中法破委506号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4渝五中法破委50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4)渝五中法破委506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4)渝05破申721号申请人璧山区晟典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对被申请人重庆卓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卓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卓高公司)于2007年5月9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住所地为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38号13-8#,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砌筑作业劳务分包壹级,钢筋作业劳务分包壹级,混凝土作业劳务分包资质,模板作业劳务分包壹级,焊接作业劳务分包壹级。
晟典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以下简称晟典租赁站)与卓高公司、宗立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9日作出(2018)渝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判决晟典租赁站与卓高公司之间的物资租赁协议解除,卓高公司支付晟典公司租金等费用*****.56元,卓高公司与宗立新共同支付晟典租赁站违约金,违约金以*****.56元为基数,从2017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其中宗立新承担的违约金限额为*****元。卓高公司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晟典租赁站申请执行。2020年8月3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重庆卓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璧山区晟典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对被申请人重庆卓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6:00
3、摇号时间:2024年12月31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王丽丹023-********李娜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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