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都法委鉴字第254号
2024都法委鉴字第254号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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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都法委鉴字第254号
我院在审理原告成都鑫盛通风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久瑞建安实业有限公司、都匀新德远置业有限公司、久瑞建安实业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一.对申请人施工的“七星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3号、4号地块(1-10号楼)(含对应商业水街)消防通风防排烟工程”以下内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有合同清单的按照合同清单约定的单价计算价格):1.挡烟垂壁;2.压力传感器;3.地下室穿墙套管;4.防火阀件独立支架;5、签证。二、对申请人施工的“七星棚户区改造项目1号、3号、4号地块(1-10号楼)(含对应商业水街)消防通风防排烟工程”以下内容是否按照图纸设计及合同约定施工进行认定,并对其中应当施工但未完成施工的内容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有合同清单的按照合同清单约定的单价计算价格):1.排烟风口防护网;2、风管穿越防火墙
具备相关鉴定(评估)资质且通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备案的鉴定(评估)中介机构,请于
咨询电话:186*****0132卢思彤/180*****532王文军法官
0854—*******外委办 监督电话:0854—*******政治部
都匀市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办公室
二0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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