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鉴定机构竞争询邀函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鉴定机构竞争询邀函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鉴定机构竞争询邀函

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

我院受理的(2024)川1303民初6681号,原告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充优品道置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四川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录内符合资质条件、具备鉴定能力、状态正常的机构自愿报名参与竞争。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案号

(2024)川1303民初6681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鉴定人

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

被申请鉴定人

南充优品道置地有限公司(被告)

回避情形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

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29日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充优品道置地有限公司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优品道曦岸峰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原告承包被告发包的南充优品道公司曦岸峰景项目(过程中又签订了1份会议纪要和7份补充协议及《优品道南充曦岸峰景项目大区公区装饰工程施工合同》),2020年12月18日开工,案涉工程完工后双方亦各自相继进行了验收及交付,但项目至今未办理完结算手续,并至今未支付欠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对原告完成的实际工程价款有争议,现原告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司法鉴定申请,对案涉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工程总价款约为*********.19元

鉴定对象及内容(名称、数量、地址等)

鉴定对象名称:曦岸峰景项目工程(含大区公区装饰工程)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320号

鉴定事项、要求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鉴定内容:对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曦岸峰景项目工程(含大区公区装修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该案涉及建设工程的施工部分,又涉及装修工程

鉴定材料

按鉴定机构要求提供

鉴定项目人员要求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2人及以上(其中至少一名高级工程师),

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2人及以上(其中至少一名高级工程师)。

(注:具有建设工程土木建筑及装饰装修造价鉴定资质的人员)

鉴定基准用时

(自然日)

以参与竞争机构承诺用时的平均值为基准用时

(完成鉴定时间:30-45日)

基准鉴定费(含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

以参与竞争机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鉴定费

(不超过180万元整)

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2024年12月31日18时

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或邮寄

联系人

谯雯

联系电话

0817-*******

157*****350

法院地址

南充市高坪区梨树横街14号

监督电话

0817-*******

评审时间

2025年1月7日上午09点30分

评审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参与竞争申请书》应当密封,鉴定承诺书、机构综合实力统计表及佐证资料不密封。

鉴定机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未主动回避的,直接取消竞争资格。评审小组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入围名单,并从排名前5家机构中现场随机摇号确定首选、备选机构。各方当事人可到场监督评审过程,未到场的,不影响机构竞争结果。

机构综合实力统计表(不密封)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既往

资质等级

成立日期

2023年以来办结法院委托同类案件情况

本鉴定项目

拟派鉴定人员组成情况

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最新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备注

1

****

甲级/乙级/无

**年**月

提供法院委托书、鉴定意见书(简要版)

姓名(**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初级/中级/高级职称)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可供在线验证的本公司社保证明

无/A/AA/AAA

填写此表并按顺序准备佐证资料装订成册

鉴定承诺书(不密封)

民法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XX民初XX号,XX与XX纷一案XXXXXXX鉴定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并作以下承诺:

1.按照承诺收费标准收费;

2.在承诺时限内高质高效完成鉴定工作;

3.鉴定团队负责人、核心鉴定人人数及名单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更换;

4.按照人民法院通知,无条件派员到场协助审判人员开展证据交换、质证、调解、听证、核对工程量、庭审等工作;

5.每周按时主动向法院汇报鉴定进度;

6.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7.违反承诺或相关规定自愿接受约谈、暂停、被更换、除名、退费、罚款等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无条件完成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完成的其他事项。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参与竞争申请书(单独密封)

民法院:

我公司自愿申请参与竞争(202X)川XX民初XX号,XX与XX 纷一案XXXXXXX鉴定业务,我们将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完成委托事项。本机构与相关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回避事由。如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自愿接受处理。

申请单位

名称

ⅩⅩⅩ公司(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定用时

(自然日)

ⅩⅩ日

鉴定收费报价/万元(含差旅费、出庭费等所有费用)

ⅩⅩ万元

,南充市,高坪区,南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机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