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2024年建设工程可研编制及地质勘察采购项目

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2024年建设工程可研编制及地质勘察采购项目

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2024年建设工程可研编制及地质勘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2024年建设工程可研编制及地质勘察采购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备案通知》(呼发改高技字[2012]6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NMYD202*****395),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说明

1、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2、招标人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腾飞南路甲39号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

4、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服务:(1)土建及室外工程可研编制服务。

(2)机电配套工程可研编制服务。

(3)土建及室外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5、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国移动呼和浩特数据中心园区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预算金额:总金额4,877,227.36元(不含税),5,169,861.00元(含税),税率6%。其中土建及室外工程可研编制服务:760,000.00元(含税),机电配套工程可研编制服务:910,000.00元(含税);土建及室外工程地质勘察服务:3,499,861.00元(含税)。

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9、可研、勘察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10、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提供相关承诺或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以下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其中一项即可(注:应答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资质的官网查询截屏及网站地址或证书扫描件):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须为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的规定,若有最新规定则从其规定。

4.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可研类业绩(同类业绩指:建筑工程可研或机电配套工程可研类),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2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至时间之间。(此业绩不可以参与评标办法-商务部分-业绩经验打分)

业绩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对应结算单据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⑥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进入工程建设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至 2025年1月2日17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4、技术支持电话:05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同开标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远 程 开 标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系 统 地 址 :

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nmg.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雁军

电话:0471-*******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F4号楼9层903房间

联系人:牛茜、刘志军、刘春光、王雅琪、张伟、赵文杰

联系电话:158*****487

邮箱:158*****487@139.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九、其他要求

按照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代理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研编制 地质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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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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