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夏七医院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临夏七医院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编号:gkzb202*****00028)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临夏七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临夏七医院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 食堂管理服务 1

项目服务期为:自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订,经甲方考核达标后,可续签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例如: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或融通医疗公司或医院规划重大变化需提前终止协议,采购人提前1个月通知经营者)。

服务地点位于:临夏七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现行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及院方要求。

其他: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定1家投标人中标或入围,采购承包清真食堂的一日三餐(早、中、晚)的配餐服务,要求投标人尊重当地民族文化、民族习俗;食堂服务人数:食堂至少需保障每日150人用餐需求;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合法运营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无需提供本项材料);
(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的食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③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至少配备厨师1名,面点师2名,配菜师1名,杂工4名;负责所承包清真食堂的一日三餐(早、中、晚)的配餐服务;(提供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或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承诺函),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6个月的公司可提供承诺函);
(5)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标段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联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的;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⑥被列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4-12-26 18:00:00起至2025-01-03 18:00:00止(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招标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交纳标书费

临夏七医院清真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项目标书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17 10:0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5.3.1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2 供应商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招标人温馨提醒,为避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招标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其他补充

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
账 号:110*****171065*****019779
备 注:GXTC-A1-*********标书费+公司名称
付款后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以邮件正文形式、标书费付款凭证以附件形式发送到GXZBCD@163.com,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标书付款记录。
招标文件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发售,售后不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夏七医院

地 址: 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马彦庄村379-1号

联系人: 贾老师

电 话: 0930-*******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173*****962188*****261181*****010

,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北京市,海淀区,临夏回族自治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真食堂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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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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