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光伏发电招标公告
抚州市仁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光伏发电采购(项目编号:FZRX-2016-077)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
1、采购项目编号:FZRX-2016-077
2、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 货物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光伏发电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42万元 |
3、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光伏发电管理师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光伏发电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
3、供应商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颁发的光伏发电管理师证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件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抚州市仁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5. 谈判文件售价(资料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8400.00元)。必须在竞谈截止时间前一天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至指定账号。
7.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2016年12月15日下午15:00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8楼会议室,竞谈人须携带应答纸质文件为一正两副【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用U盘考入)】至谈判现场,逾期递交无效。
8.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开标时间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审核,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效投标):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版)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 已购买谈判文件且交纳了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谈判,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集中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
电话:陈先生 180*****1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仁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凤凰香域中央5栋14楼1301A室
邮 编:344000
联 系 人:伍先生
电 话:189*****092
电子函件:********91@qq.com">********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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