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的杨庄老站相关资产招标公告

拥有的杨庄老站相关资产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辉县市润生混凝土有限公司拥有的杨庄老站相关资产
项目编号HA2024ZC******监测编号GR2024HA*******
转让底价71.0141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4-12-26挂牌截止日期2025-01-10
项目概述
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权及机器设备资产一批(详见评估报告)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项目vr

标的描述房屋建筑物的拆除权及机器设备资产一批(详见评估报告)标的所在位置辉县市百泉镇杨庄村北头路西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中启宏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准(备案)机构辉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24-12-04评估基准日2024-05-27
评估价格(万元)71.0141账面净值(万元)169.71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辉县市润生混凝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7XQX52B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转让方类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资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洪洲乡产业集聚区168号经营规模微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2500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海成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在提出受让申请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规定交纳足额保证金******元。意向受让人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人未能成为最终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人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3、资产变更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1)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转让标的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报告》、《转让方案》等文件所披露内容;(2)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等 );(3)已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及交易条件之全部内容;(4)已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受让转让标的及向转让方提供相关的协助及配合;(5)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能获得;(6)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7)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由于受让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标的再行挂牌转让,对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未能按时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资产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之一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或虽参加但未以不低于起拍价应价的,或恶意竞价造成交易失败的;(4)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买受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5)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6)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7)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8)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均须到转让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踏勘后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4、因标的场地租赁期到2024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标的成交后受让人顺利完成资产的清运工作,需由受让人与场地持有者协商后续场地所涉及的费用等其他问题。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许昌亚太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暴经理、中原产权吴经理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59*****889、037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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