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锅炉房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公(长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

2.2项目编号:HG2024-1235;

2.3预算金额:******元;

2.4招标内容:锅炉房维保;

2.5合作期限:服务期一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网上报名;

4.3 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业绩证明材料。

4.4 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788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第3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天工路

电话:155*****79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公(长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788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第4层A4-06室

联系人:于秀颀

联系方式:131*****0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锅炉房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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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公(长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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