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年》的公示
关于《江门市江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年》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10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4〕584号)等文件要求,为促进江海区城乡土地资源有序有效流动和高效集约配置,为新质生产力、先进制造业腾空间、创活力,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和“绿美江海”生态建设,以产业集聚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重点,打造“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利用保护新格局,助推乡村振兴,全区协同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江海区江门国家高新区、高品质中心城市、高新(江海)科创新城和江门东部都市农业示范区的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及江海区实际情况,我区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江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安排如下:
一、开展农用地整理以增加耕地
通过补充耕地项目,推动耕地集中整治区建设。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渐形成耕地数量有增加、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好、生态系统稳定、适合规模化种植和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优质耕地布局,打造优质农业生产、生态空间。结合特色农业发展、产业集聚发展重点项目、耕地零碎化等多重因素考虑,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衔接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集中整治区选址,调出难以持续利用的耕地,引导零散耕地向耕地集中整治区集聚,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布局有优化、质量有提升。整治期内,拟实施农用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总面积237.3808公顷,预计总体可新增耕地237.3808公顷。
二、开展建设用地整理以腾挪空间
通过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土地整理项目,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存量用地,优化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根据项目可行性、成熟度和显示度,结合建设用地整治潜力用地分布,统筹开展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个,项目总面积97.7255公顷。拟实施2个“三旧”改造项目和1个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整治项目。
三、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以优化生态
以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一环、一带、一网”的生态空间格局为基础,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相关工作要求,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以优化生态。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项目3个,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89.2755公顷,其中拟实施1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2个河道及堤岸整治项目。
四、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以建设美丽乡村
衔接江海区重点实施项目,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百千万工程”工作要求和建设任务,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抓手,统筹实施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塑造特色彰显的美丽乡村。统筹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及历史文化保护项目3个,项目总面积595.6664公顷,均为乡村景观再塑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项目。
五、开展产业导入以发展新质生产力
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产业导入类项目,发展江海区新质生产力,助力江海区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整治期内拟实施9个产业导入类项目,项目总面积428.3045公顷,包括田园综合体项目1个、农村产业项目2个、畜禽和水产养殖1个、农业产业园项目4个及绿色环保产业项目1个。
六、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切实加强江海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江海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整治期内拟实施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面积6.6123公顷,均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现对《江门市江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5-2028年)》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有关成果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分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或无效意见,不予采纳。书面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6号,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资源调查监测与测绘管理股,联系人:郭先生。
特此公示。
附图:江门市江海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子项目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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