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

1.2建设规模: 招标金额约 450万元。

1.3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Ⅰ]。

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招标范围包括:湖南大学天马教学区实验用房配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总工期: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3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2 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从2016年 12 月 7日~2016年 12 月 11日(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报名时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4、关键岗位人员资料及社保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上述所有提供的原件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户名: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账号:693 083 165
5.3截止时间:2016年 12 月 26日下午17:00时,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湖大天马配电改造”)。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 月 27 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大学后勤与房地产管理处309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天马路27号)

6.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大学信息公开网及中国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大学

电话:****-********

联 系 人:李老师 舒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改造 用房 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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