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分局副食品招标公告

昌平分局副食品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

采购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12月07日 15: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00至2016年12月1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预算金额¥1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学兵
项目联系电话180*****048
采购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商工 王工 ********

  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Y-CPZBEZ-2016-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学兵

项目联系电话:180*****0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街

联系方式:兰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商工 王工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蓝郡底商西环路29-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资品种

具体要求

蔬果类

(1)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禽蛋、蔬菜、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米面、粮油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4)要求所供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

(5)办公用品需满足国家相关无毒环保节能要求;

(6)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畜肉类

水产类

蛋奶类、禽类

副食品类

办公用品类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具有正规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道路运输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证照;经营服务范围符合副食品配送要求;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3)有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配送场地(面积以房产证为准)。(4)有冷藏库100立方米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有配送车辆3辆以上,其中一辆有冷藏功能(以车辆营业证为准,提供原件备查)。(6)无经营劣迹或不良诚信行为。(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7日 09:00至2016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代理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西环南路蓝郡底商29-12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道路运输及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昌平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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