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津市场招标公告

宏津市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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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宏津市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宏津市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88.621301
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社区陈村股份经济台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0172.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四
层,建筑面积 18500 平方米,为综合零售市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 1500 平方米,为设备
用房。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宏津市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宏津市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1.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
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1.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1.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1.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
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
证照打印件)。
1.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
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
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必须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备案及锁定状态,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的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1.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
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
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
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
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
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
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
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1.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
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
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1.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前通
过邮件(邮箱:312460416@qq.com)办理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
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
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咨询
电话:0757-86225996。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
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
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 106 号南庄商业广场 1 座 B 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
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 106 号南庄商业广场 1 座 B 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宏津市场以备案编号 2208-440605-04-01-491162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土地权属
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社区陈村股份经济台作社,具体经营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宏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村陈村市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0172.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其
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 18500 平方米,为综合零售市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 1500 平方米,
为设备用房。
2.3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开工日期按业主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
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10172.1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0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
积 18500 平方米,为综合零售市场、商业用房;地下一层 1500 平方米,为设备用房。具体
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预算价为 36886213.01 元,最高投标限价为 35041902.36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
质量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
山市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
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
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
证照打印件)。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
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
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必须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备案及锁定状态,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的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
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
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
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
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
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即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
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
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
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
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前通过邮件
(邮箱:312460416@qq.com)办理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报名时
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咨询电话:0757-86225996。
5.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
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0 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包括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
证保险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 106 号
南庄商业广场 1 座 B 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
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
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
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
对以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
提出。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社区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
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 1 号天安
创新大厦 1212 室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梁先生、陈先生 联 系 人: 陈小姐 胡小姐
电 话: 13189617032 、13535648956 电 话: 0757-86225996
传 真: / 传 真: /
2024 年 12 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水头社区陈村股份经济台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联 系 人:梁先生、陈先生
电 话:13189617032 、135356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 1 号天安数码城创新大厦 1212 室
联 系 人: 胡小姐
电 话: 0757-68225996
电子邮件: 32711391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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