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意见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03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本次公告仅为技术参数公示,不获取招标文件,不递交投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7时30分
递交方式:本次公告仅为技术参数公示,不获取招标文件,不递交投标文
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7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公告仅为技术参数公示,不获取招标文件,不递交投标文
件。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
本项目配置4台5m³的医用液氧贮罐作为氧源。配适5台空温式汽化器、5台氧气
减压装置。液氧经过汽化器气化后,通过氧气减压装置减压到0.4MPa~0.6MPa后
送出,4台医用液氧贮罐采用二用二备的使用原则、另配置2套2X10瓶组医用气
体汇流排作为应急备用氧源,每套汇流排10瓶使用10瓶备用,当一组供氧量不
足时另一组可手动或自动开启,保证医院用气量不间断。
3.本项目总预算金额:约220万元。
二、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其他内容
请各潜在供应商对该公示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异议
。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
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递交(邮寄、传真
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商都路118号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0379-67735769
采购代理机构: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明路17号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18135667677
2024年12月2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商都路118号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379-677357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明路17号
联 系 人: 彭女士
电 话: 1813566767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要求
一、整体要求:本项目配置4台5m³的医用液氧贮罐作为氧源。配适5
台空温式汽化器、5台氧气减压装置。液氧经过汽化器气化后,通过
氧气减压装置减压到0.4MPa~0.6MPa后送出,4台医用液氧贮罐采用
二用二备的使用原则、另配置2套2X10瓶组医用气体汇流排作为应急
备用氧源,每套汇流排10瓶使用10瓶备用,当一组供氧量不足时另
一组可手动或自动开启,保证医院用气量不间断。
1、医用液氧贮罐
配置4台5m³的医用液氧贮罐,医用液氧贮罐主要技术参数:
(1)贮罐材质:内胆材质为不锈钢,外胆材质为优质碳素钢;
(2)单台容积:5m³;
(3)设计温度:-196℃;
(4)工作压力:≥0.8MPa:
(5)日蒸发率低、优于国家标准;
(8)差压计实现液位及压力的就地显示及信号远传监控,可扩展数
据远程传送功能,可通过网络连接局域网或互联网专用服务器;
(9)型式:立式。
2、空温式汽化器
配套5台空温式汽化器,空温式汽化器主要技术参数:
(1)结构:铝制星形翅片管
(2)汽化量:4台为≥300m³/h(0℃,0.1MPa);1台≥100m³/h(高
压氧舱专用);
(3)工作压力:≥1.6MPa;
(4)型式:空温式;
(5)气化工作介质:低温液氧:
(6)接口连接形式:低温不锈钢法兰;
(7)出口温度不低于环境温度5℃;
(8)表面作防腐蚀喷涂与表面处理。
3、氧气稳压装置
在氧气中心站设置5台带安全阀的大型稳压装置(安全阀置于箱
体外)、自带双减压器及报警器、可实现声光报警,报警压力误差
≤3%;
(1)处理量:其中4台为≥300m³/h;1台≥100m³/h(高压氧舱专用
);
(2)输出压力:0.6MPa-0.8MPa(可调)
(3)适用介质;氧气
4、医用氧气汇流排
配置2套2×10瓶组的医用氧气汇流排、汇流排具有全自动转换
装置,当一组汇流排出现压差不足时,自动转换到另一组汇集排,
保证供气安全。
主要技术参数:
(1)额定流量:≥60m³/h;
(2)额定进口压力:≥15MPa;
(3)额定出口压力:0~0.6MPa(可调);
(4)自动切换压力:1±0.1MPa;
(5)空瓶报警压力:1±0.1MPa;
(6)医用氧气汇流排控制箱采用≥10寸液晶屏精准显示汇流排输出
压力及运行状态;
(7)同时支持RS485标准协议通讯及干接点信号远传报警;
(8)通过先导压差控制切换,即使在断电情况下也可持续供气;
(9)配置压力传感器械和机械式压力表、即使断电也可观察气瓶压
力及时更换气瓶。
(10)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104号附件《医
疗器械分类目录》规定,医用气体汇流排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故
要求医用气体汇流排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11)医用氧气汇流排通过气体自动切换装置、实现左路、右路医
用气体钢瓶自动切换,并通过气体供应回路向各医用气体使用点提
供医用气体。
5、医用氧气分气缸
配置1台分气缸、分气缸采用不锈钢材质。起气体聚积、分支的
作用。分气缸5进7出。应符合GB150规范,且须具有压力容器设计、
制造许可证。
6、液氧
(1)低温液体,气化后无色、无臭、无味,用于医疗用氧,缺氧的
预防和治疗等;
★(2)氧纯度≥99.5%,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版二部要求;
(3)配送时需提供当日本批次气体检测报告及生产批次、标识;
(4)接通知后 4 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 2
小时配送到位;
二、供货要求
全年 365 天无休,全力保障医院医用液氧需求。
(一) 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医用液氧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
20
版二部要求,氧纯度≥99.5%。(在本项目供货期间,如有最新医用
氧标准须按最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供气设备须符合 GB50751-
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3、液氧产品的生产、销售、充装必须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标准和相关
法律规定的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
目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的最高标准,严禁提供假冒伪
劣产品,严禁用工业液氧冒充医用液氧。
4、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液态氧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如采购人化
验中标人所供产品不符合化验单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医用液氧达到法定标准或终止协议,并对所提供不合格产品拒绝支
付一切费用。
5、供应商每次供货都需提供气体检测报告及生产批次、标识。
(二) 送货运输要求:
★1、车辆均须具备危化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相关证照。
2、供应商应提供合理的可执行的配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包括
紧急供货方案、节假日供货承诺、停气应急程序、爆管故障措施、
突发性火灾措施、供氧设备故障措施等(需提供服务具体方案)。
★3、每台车配备具资质的司机及押运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持证上岗(提供证明材料)。
4、在灌装时,工作人员应保证氧气站周边的安全,严禁明火。
5、供应商承担货物运输及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三) 售后服务要求
★1、对项目相关的压力容器及其附属配件定期进行检验、保养、防
腐防护,并承担其费用。另外还需保证采购人现有的医用液氧低温
储槽供正常使用,并对老院区所使用的液氧压力容器及其附属配件
定期进行检验、保养、防腐防护,并承担其费用。
2、供应商有义务及时解决采购人在使用液态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故
障,必须有相应的维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
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维修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
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四)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运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对在安全
、消防等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应及时整改;
2、供应商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检查维护措施,保证液氧储罐及配套设
备持续稳定运行;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本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施工
管理责任,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对施工人员与
机械进场严格要求,保证液氧站建设正常运转,需提供施工图纸和
施工方案。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