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公估框架性服
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024XLY0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公估框架性服务)框
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公估框架性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详细招标内容及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节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公估框架性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保险公估框架性服务)
框架协议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
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3、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指 2023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
告。(申请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制度)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
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中标资格。
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3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蓝海大厦 13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蓝海大厦 1306 室
七、其他
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
中心蓝海大厦 1306 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报名无须此项)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项目(标段),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39 号 12 层、13 层、15 层、16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新隆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蓝海大厦 1306 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139917609
电子邮件: 1859071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