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管理项目第二次重发采购公告

食堂服务外包管理项目第二次重发采购公告

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委托就本采购编号下的国企资金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管理项目(第二次重发)

二、采购编号:SHQCG2024-51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采购上限价/招标控制价)

1、子包数:1

2、采购内容:

食堂管理服务外包,详细要求见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为两年(24个月),合同一年(12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如一年内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考核通过,则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4、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30万元/年,两年总价6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采购活动。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能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12月 30 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止在“镇海区基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以 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h.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并免费 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电子交易平台维保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 30 元。

七、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 ”制作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 ”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2025 年1月 2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八、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 年 1 月 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 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ztbyun.com/) ”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

定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定标会议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号楼 312 室(镇海区北海路 266 号)。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定标会议开始时间后 60 分钟内在“镇海基层公共资源电子竞包文件制作工具 ”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定标过程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及“掌上开标大厅 ”进行现场直播。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 - 镇海区 ”栏内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镇海区”栏内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镇海区&id=******)上,要求已取得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二、联系信息:

采购人名称:宁波碧海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镇海区蟹浦镇岚山村下山嘴路88号

联系人:韩 工 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清水桥路611号华城国际A座1807

联系人:金琳、王茜

联系电话:0574-********189*****397

电子交易平台运维公司:宁波杰锐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0574-********180*****830; QQ 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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