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营财采〔2024〕55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营财采〔2024〕55号
营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营财采〔2024〕55号
一、项目编号:N511*****240*****
二、项目名称:2024年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复合肥料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莱易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岗路2号附12号
被投诉人1:营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营山县复兴二街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北路二段依城郡6栋3层71号1栋13层13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市莱易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四川奇勇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就“2024年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复合肥料采购”(项目编号:N511*****2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1月5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2:采购需求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营山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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