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了做好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干部职工和患者的安全,根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1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本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拟遴选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现将本次遴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二、项目概况

(一)医院总建筑面积:老院区3000平方米,新院区*****平方米。

(二)需求概述

1.对纳雍县妇幼保健院(含新老院区)的消防设施进行技术服务;

2.服务机构在服务期内,按照应急管理部及消防救援队的规定,按DB52/T 1152-2016标准对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消防设施进行月、季、年检,并对所有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所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新院未完全搬迁前,只对老院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完全搬迁正式运营后,签订补充协议,按建筑面积核算维保费用。

三、采购控制价:单价1.2元/平方米,总价*****元。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服务机构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服务机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服务项目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在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示网(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备案录入的企业,备案基本信息中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②“贵州省消防技术服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61.243.4.98:505/vebindex_g2.jsp)备案录入信用企业。(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佐证)

五、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满足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要求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五)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资料;

(七)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书;

(八)提供消防技术服务方案。

(九)本地化服务,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承诺中标后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两名)人证合一,并参加签订合同的约谈。

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六、公示日期

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4日

七、报名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公示期间请到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提交资料审查(或邮箱投递报名资料,邮箱:*********@qq.com)

八、公开遴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及地点待公示期结束后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纳雍县妇幼保健院

(二)联系地址:纳雍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四楼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三)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857-*******


纳雍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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