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鞍镇-招标/资审公告

崇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鞍镇-招标/资审公告

崇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鞍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鞍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崇仁县马鞍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崇仁县马鞍镇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87.2135万元;

2.3 计划工期:2025年度项目主体工程均需要在2025年4月底完工,其它不影响春耕生产的碎石路面工程可延后,2025年度项目竣工日期不晚于2025年7月底,竣工时施工方要同步提交竣工资料。

2.4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环境与生态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六大工程等。

2.5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次施工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其他详见评标办法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账号。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月17日 9 时 30 分,施工标的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a. 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b.已参与其它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c.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d.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投标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4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6中标人应按劳动监察部门相关规定时间按时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并于签订合同前开设好农民工专用账户。

7.7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 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8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9异议提出与等复

a.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b. 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仁县马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崇仁县马鞍镇

联 系 人:李站长

电 话:138*****1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欧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前进路85号三层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95*****749

投诉监管机构:中共崇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0794-*******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2、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支行

3、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营业部

4、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5、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崇仁支行

6、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2、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支行

3、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营业部

4、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5、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崇仁支行

6、户名: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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