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规范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启用以下电子监控执法取证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0时起

二、具体点位及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序号

具体点位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

剑阁县G108线1959公里750米(柳垭交叉路口处)

超速(限速值50Km/h)

2

剑阁县柳沟镇交通路(柳沟至普安方向)

超速(限速值50Km/h)

3

剑阁县G108线1968公里500米(普安至柳沟方向)

超速(限速值50Km/h)

4

剑阁县青剑路91公里700米(青川至普安方向)

超速(限速值50Km/h)

5

剑阁县剑苍路46公里700米(鹤龄至普安方向)

超速(限速值50Km/h)

6

剑阁县G347线2419公里634米(元山镇)

超速(限速值50Km/h)

7

剑阁县剑马路11公里20米(普安至白龙方向)

超速(限速值50Km/h)

8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交叉路口(电警)

违反交通信号、不按导向标志通行

9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交叉路口(东向)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0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交叉路口(西向)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1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交叉路口(北向)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2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普安加油站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3

剑阁县普安镇新街(公安联勤警务室门前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4

剑阁县普安镇滨河路(美丽洲宾馆门前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5

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喜客来门前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6

剑阁县普安镇绕城路(革命烈士陵园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7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中海石油加油站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8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博美装饰城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19

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东门桥路段)

违反禁令标志、违反安全带使用规定、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20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普安客运站路段)

违反规定停车

21

剑阁县普安镇城南路(匠朝家居门前路段)

违反规定停车

22

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喜客来门前路段)

违反规定停车

23

剑阁县普安镇三江路(柒捌玖酒店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4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严氏轮胎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5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加油站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6

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盐业公司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7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万信桂苑小区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8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老计生委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29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剑阁县人民医院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0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金都珠宝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1

剑阁县普安镇新街(武商购物中心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2

剑阁县普安镇滨河路(公交站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3

剑阁县普安镇滨河路(塔山桥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4

剑阁县普安镇鹤鸣路(鹤龙索桥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5

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皇都酒店路口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6

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时运广场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7

剑阁县普安镇小东街(剑阁宾馆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8

剑阁县普安镇河东街(美丽洲酒店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39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名门幼儿园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0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剑阁中学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1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剑阁县中医医院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2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塔山桥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3

剑阁县普安镇闻溪路(新金龙宾馆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4

剑阁县下寺镇迎宾大道(卓锦城门前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5

剑阁县下寺镇临津街与清江路段及附近

违反规定停车

46

剑阁县下寺镇滨河路北段(玺悦滨江路段)

违反规定停车

47

剑阁县下寺镇滨河路北段(君尚水岸客栈路段)

违反规定停车

48

剑阁县下寺镇兴业大道(香江国际路段)

不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志

三、主要取证项目

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标线(压车道实线)、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规定停车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吸烟、观看电视等)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公告时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取证 电子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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