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先进企业先进创业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先进企业先进创业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数字科技科技园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园区企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在数字科技园在册企业中开展2024年度先进企业和先进创业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对象与资格
1.先进企业:企业注册地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区且运营时间满一年。有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中,只可有1家进行申报先进企业。
2.先进创业者:为所创办企业的创始人或联合创始人,所创办企业注册地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区。有控股关系的母、子公司中,只可有1家进行申报先进创业者。
(二)评选名额
先进企业10家左右;先进创业者10名左右。
二、先进企业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2.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在传递正能量、强化团队凝聚力、注重员工成长与发展、创造积极和谐的工作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的关注度或影响力。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商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4.积极开拓创新、做大做强,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服务创新、价值创新、文化创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绿色低碳发展、企业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有卓越表现,在同行业或在园区中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
(二)优秀条件(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企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经济效益良好,市场拓展与市场开发卓有成效,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知名度或在行业内形成一定影响力。
2.综合实力较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培育等方面有独特的创新举措,并取得突破性创新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相关资质认定或相应的荣誉,对推动行业发展或促进本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加强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或科研机构之间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成果丰硕、对园区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4.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办企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劳动关系和谐,注重员工培养与发展,为员工提供各种内部培训课程和外部培训机会,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5.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教育、扶贫、环保、医疗等领域开展慈善项目和捐赠活动,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三、先进创业者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合规经营,依法纳税,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2.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在本地社会形象较好,享有较高声誉,其创业经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先进性,其成长事迹能发挥榜样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
3.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团队,打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的企业文化,带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优秀条件(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企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成长性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产品、技术、商业模式、企业管理等方面有独特的创新举措,并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或在行业内形成一定影响力。
3.参与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并在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果,获得良好的评价。
4.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带动就业3人以上,劳动关系和谐,注重员工培养与发展,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5.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教育、扶贫、环保、医疗等领域开展慈善项目和捐赠活动,展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四、申报与评选方式
1.先进企业与先进创业者不叠加评选,申请(推荐)者请自愿申请参评其中一项先进荣誉。
2.先进企业评选由企业自愿申请或园区推荐,并填写《2024年度数字科技园先进企业申请表》,经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园区办公室。
3.先进创业者评选由创业者申请或所在企业员工讨论推荐,并填写《数字科技园先进个人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园区办公室。
4.园区收到先进企业和先进创业者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上审查,有必要时进行实质审查。园区根据其综合表现、结合评选名额、兼顾不同类别企业的覆盖面,择优确定先进企业和先进创业者候选名单。
5.如有先进企业或先进创业者的申报比例不高的情形,园区有权决定酌情减少评选名额。
6.对确定的先进企业和先进创业者候选名单,将通过园区网站方式,在表彰大会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如有异议并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取消先进候选者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表彰形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先进企业和先进创业者公开表彰,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杯。
六、申报工作要求
1.对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企业或创业者,不得申请:未签订集体合同及劳动合同的;未参加或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缴或拖欠园区管理服务费的。
2.申报截至时间为2025年1月5日。申请(推荐)者请本通知精神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在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数字科技园办公室。联系人:贺佳奕,电话********。
附件:1.2024年度先进企业申请表
2.2024年度先进创业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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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科技园
2024年12月26日
标签: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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