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室气瓶检验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室气瓶检验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 档案室气瓶检验 项目工作,本次项目实施单位的确定将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诚挚邀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比选。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 |
采购人信息 | 单 位: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天宫殿街道梧桐路6号 联系人:林建忠 电 话:136*****935 |
项目名称 | 档案室气瓶检验 |
项目概况 | 档案室两台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瓶于2017年12月05日充装。现需对两台气瓶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两台气瓶再重新充装七氟丙烷。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 |
预计开工时间 | |
二、投标须知 | |
采购项目内容 | 详见附件一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信誉、商业道德及售后服务能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投标文件份数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限价及报价要求 | 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本次项目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不再议价。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报价超过该限价的为否决项。 |
1.报价要求: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评审费、规费、税金以及完成此项工作的所有费用,结算时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2.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气瓶内的灭火剂重量下降不得超过5%;如果超过5%,则需重新充装七氟丙烷。 | |
费用支付方式 | 1.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2.以上费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三、评选方式及标准 | |
1.评选方式 评选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比选公告要求的情况下,所有投标人(否决项的,不参与评选)报价最低的为第一候选单位,对未中选情况不做解释。 2.评选标准 有效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拟中选单位。 | |
四、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 |
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及报价清单;(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气瓶充装许可(充装介质含有七氟丙烷)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等资质文件。 | |
五、否决条款 | |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不齐全,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不相符。 |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标签: 档案室气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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