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新城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经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新城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新城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1.2招标人: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出资比例:100%;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8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经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新城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AHYG-ZD-*******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AHYG-ZD-*******

2.5 建设地点:铜陵经开公安分局;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经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及新城派出所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厨房设备、排油烟系统等内容的供货及安装。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00元(含暂列金额4万元)。

2.7 最高投标限价:******.00元(含暂列金*****.00元)。

2.8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包含设备制造、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中标人须在20日历天内将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在10日历天内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

2.9 招标范围: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且不限于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准许运行、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或燃气经营许可证(含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理由:本项目非特大型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3.7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起始为公告挂网时间,终止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可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拨打吴工0562-*******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厅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报告厅(铜陵市翠湖二路1258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级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铜陵大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五路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6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东宸酒店16层1602室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62-*******

9.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可采用转账、保函等方式缴纳,具体开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转账形式的保证金请缴至以下账号:

户名:安徽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20*****42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北京路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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