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于数据库管理的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于数据库管理的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设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基于数据库管理的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设计

二、项目预算*******

三、背景及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和《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合理安排恢复类耕地后备资源(以下简称“后备资源”)开发时序,优化新增耕地布局,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村庄建设用地高效集聚、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系统保护和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奠定基础。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存量较多且分布不合理,后备资源潜力较大。在村庄规划中,如何盘活“沉睡”中的农村建设用地资源,保障村民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如何做好后备资源开发潜力调查评价、新增耕地成片布局规划和开发利用时序安排;如何以数据库为基础,实现村庄建设用地和后备资源有效管理。明确上述内容,对优化长沙市乡村国土空间布局、缓解人地矛盾、增加稳定利用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保障社会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此,开展基于数据库管理的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

四、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长沙市域范围。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主要研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

(三)《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

(四)《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

(五)《中共湖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千工程”建设“和美湘村”的意见》(湘办发〔2023〕13号)。

(六)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主要内容

(一)村庄规划建设用地优化布局研究

1.村庄建设用地现状分析。摸清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现状构成、空间分布及实际使用等情况,并按村庄规划分类类型选取典型村进行深入剖析,分析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利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2.村庄建设用地可盘活空间潜力评估研究。利用现状调查分析成果,开展典型村可盘活村庄建设用地潜力评估研究,分类梳理典型村可盘活利用的村庄建设用地的类型、数量、分布及原因,据此制定以村为单元的长沙市存量村庄建设用地认定标准。

3.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传导与统筹利用研究。根据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传导影响因素及传导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市-区(县)-乡镇-村庄”四级传导体系。研究建立市级指标池、留白指标的统筹利用等方法,对长沙市可盘活的村庄建设用地指标的统筹利用进行探索。

4.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路径研究。以典型村为研究对象,以保障村民建房、乡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为前提,分析村庄建设选址底线约束条件和负面清单,结合可盘活空间潜力评估成果及与现状耕地、恢复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等用地的空间关系,研究村庄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路径,据此提出与村庄规划编制、修改衔接的相关管理思路。

5.村庄建设用地数据库建设研究。参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库建设标准,以村庄规划底图底数中村庄建设用地为基础,结合上述研究成果,提出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数据库建设标准,明确数据库建设的步骤方法并建设长沙市村庄建设用地数据库基础库。

(二)村庄规划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

1.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研究。以典型村为研究对象,利用长沙市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参照长沙市补充耕地资源精细化调查评价技术方案中的调查因素和评价方法,综合考虑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其他因素,采用内业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典型村后备资源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评价,确定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类型、数量和分布。据此制定以村为单元的全市村庄规划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评价标准。

2.新增耕地布局研究。以典型村为研究对象,根据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研究、“三区三线”划定和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成果,结合内五区补充耕地资源精细化调查成果及各区县(市)恢复耕地资源,分析后备资源分布与现状耕地的区位关系。按照引导耕地连片保护、增加稳定利用耕地的原则,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村庄产业发展规划等,确定典型村新增耕地的规划布局。据此确定以村为单元的全市村庄规划新增耕地布局的思路和方法。

3.后备资源开发时序研究。根据典型村后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研究、新增耕地布局研究成果,以实现耕地集中成片、规模化产业化利用为目标,将典型村后备资源按开发先后顺序划分为开发一类、二类和三类。据此制定以村为单元的全市村庄规划后备资源开发时序划分规则和三类后备资源用途管制规则。

4.后备资源数据库建设研究。参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典型村后备资源开发潜力研究、新增耕地布局以及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时序成果为主要内容,提出长沙市后备资源数据库建设标准,明确数据库建设的步骤方法并建设长沙市后备资源数据库基础库。

5.该项目具有高度的专业性,供应商必须组建一个多元化技术团队,涵盖土地工程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国土资源管理专业、测绘工程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到完成后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服务地点:长沙。

五、服务标准

主要成果

(一)成果构成

1.成果报告

《基于数据库管理的长沙市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和新增耕地优化布局研究报告》

2. 附件资料

(1)《长沙市存量村庄建设用地认定标准和盘活利用试点指导意见》。

(2)《长沙市村庄规划中恢复类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时序划分指导意见》。

(3)《长沙市村庄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和恢复类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建设指南》。

(4)《长沙市村庄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和恢复类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基础库》。

(二)成果形式

提交电子光盘2张,纸质装订成果2套。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参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验收标准。

(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三)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四)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期限:合同签到完成后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服务地点:长沙。

(二)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结题成果通过审查后支付50%,入库成果提交后并完成验收后支付20%。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设计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履行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不受本项目履约、质保、售后期限的约束,一直有效。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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