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新疆宏锦天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及有限合伙份额的营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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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基本情况
“宏锦天晟·香榭丽都”项目系分公司通过认购芜湖长睿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份额,用于对宏锦天晟公司增资扩股,该项目于2017年6月26日出资6,000.00万元,投资期限36个月,项目投资起始日为2017年6月26日至2020年6月25日。
截止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债权共计*****.5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5977.38万元,股权维持费共计6237.49万元,违约金及费用共计47.73万元(具体金额以合同、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为准)。
二、债权担保情况
该项目的债务人为蔡文芳(股权回购人),蔡文芳、李雄以各自持有宏锦天晟共计的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李雄、宏锦天晟公司为债务人股权回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四、合作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面对全国投资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 系 人:刘女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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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80号 邮编:******
标签: 涉及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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