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取土场运营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地块取土场运营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入围单位征集公告
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拟组织A-P02-A20-2地块取土场运营管理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蓝山路与联江路之间,实施面积约*****平方米,计划出土量42万立方米。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洒水车租赁、雾炮机租赁服务以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事项。为了顺利推进该项目,现拟启动机械设备租赁采购工作。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特征描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洒水车租赁服务 | 1、工作内容:根据蓝天保卫战及甲方要求,采用洒水车对红线范围内出口道路进行清洗、保洁、场内降尘、洗车槽和雾炮机加水等工作; | 元*天 | 80.00 | |
2 | 雾炮机租赁服务 | 1、工作内容:根据蓝天保卫战和甲方要求,采用雾炮机对出入口和场内进行降尘; | 元*天 | 80.00 |
(三)服务要求及违约责任:
1、技术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实施。
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3、根据项目当日的运营情况乙方应配置足额的设备,确保项目正常运营,若因设备不足,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营,扣除乙方当日的运营费用。
4、非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方、甲方要求以及不可抗力或天气因素,导致消纳场不能正常运营的(不限于机械设施设备故障;人员、设备配置不足,行政处罚、非甲方原因的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违章作业等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要求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书面等,乙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至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整改,并承担5000元/次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①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②机械设备排放不达标,未取得职能部门的环保牌照;③作业人员酒后上岗作业;④血压检测不达标人员未及时劝离项目现场;⑤工作期间寻衅滋事、打架斗殴;⑥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7、乙方服务过程中,因乙方的服务质量、进度影响项目需求时,甲方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乙方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由此产生的费用(含罚款)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服务响应时间、质量三次不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四)招标控制价:******.40元(含税3%)。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特征描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洒水车租赁服务 | 1、工作内容:根据蓝天保卫战及甲方要求,采用洒水车对红线范围内出口道路进行清洗、保洁、场内降尘、洗车槽和雾炮机加水等工作; | 元*天 | 80.00 | 2190.00 | ******.00 |
2 | 雾炮机租赁服务 | 1、工作内容:根据蓝天保卫战和甲方要求,采用雾炮机对出入口和场内进行降尘; | 元*天 | 80.00 | 21.28 | 1702.40 |
合计 | ******.40 |
(五)付款方式:签订本服务合同后,无预付款,设备租赁费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70%按月支付给乙方,且工程完工前累计机械租赁费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项目完工且结算终审后,甲方将租赁费累计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
2、合同价款已包含对逾期付款补偿(该补偿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资金占用利息以及其他可能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乙方产生的全部损失等)。
3.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交足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生效,80天(运营日),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投标要求
(一)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投标人提供近一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清单内机械设备租赁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署的日期为准或合同签订时间(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三)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可提供具备履行本项目实力、经验的其它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第三条规定,于公告期限截止日前提交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相关资料至湘江运营公司招采管理部门专用邮箱yinjiao@xjjt.com.cn。
五、供应商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采购人也可选择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运营供应商黑名单,6-12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36个月内不得参与湘江运营及下属子公司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江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31-********
邮箱:yinjiao@xjjt.com.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湘江集团大厦第27楼
责编:许荃荃
来源:湘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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