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竣交工检测比选公告
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竣交工检测比选公告
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竣(交)工检测比选公告
本项目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批建设计划的通知》(冀交函规〔2024〕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本项目竣(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比选,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建设地点:涞水县。
1.2建设规模:
1.2.1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1.路面工程:铺筑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2.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平方米。
1.2.2保定市京昆线(G108)西角村至东河山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1.路面工程:铺筑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2.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2669平方米。
1.2.3保定市京昆线(G108)东河山至涞水涞源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1.路面工程。铺筑4厘米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面积******平方米。2.桥面工程。对金水口桥铣刨重铺4厘米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面积251平方米。3.交通安全设施。重新施划标线7830平方米。
1.2.4保定市国道G108北京至昆明公路K159+830至K159+870、K164+300至K165+270、K169+130至K169+200、K184+200至K184+400、K200+360至K201+890段灾害防治工程:清理危石607立方米,恢复护栏70米,恢复坡脚拦石墙68立方米,坡面增设主动防护网*****平方米。改移线位200米,设置边沟及拦石墙362立方米,恢复标线147平方米。
1.2.5保定市省道S236京原东支线K116+257至K116+453段灾害防治工程:清理危石702立方米,恢复坡脚拦石墙及绿化,坡面增设主动防护网8343平方米,平台排水沟146米,急流槽50米,坡顶增设截水沟102米。
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为保定市京昆线(G108)蓬头至红卫庄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竣(交)工检测,共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竣(交)工检测或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检测业绩;
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比选申请单位进行登记。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竣(交)工检测或第三方检测或中心试验室检测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检测工程师:不少于3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比选申请单位进行登记。
2.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6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8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领取比选文件。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5:00,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30至15时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比选公告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uihepm.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邮 编:******
联系人:张杰
电 话:0312-*******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
联 系 人:蒋世伟
电 话:0311-********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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