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设备第三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制播能力提升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行政区域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6年12月08日09: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09日08:56至2016年12月15日08:56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5:00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春枝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146
代理机构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制播能力提升设备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杨春枝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146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1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2-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2-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提供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二、投标人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国税税务登记证 、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法人参标的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标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媒体资产管理系统、数字广播录编储播监管一体化网络系统、摄像机等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五、投标人所投软件系统及设备必须保证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现有系统平台系统无缝对接,并提供能保证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原件; 六、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和法人章的上述所有材料的A4纸复印件。
采购数量:一批
技术要求:所有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必须保证能与县广播电视台现有设备及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升级
备注:项目采购编号:QLG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设备 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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