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对青岛裕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项目进行合作处置的公告

关于拟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对青岛裕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项目进行合作处置的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拟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对青岛裕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项目进行合作处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7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青岛裕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担保形式

币种

账面本金(万元)

账面利息(万元)

账面本息合计(万元)

1

青岛裕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向裕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

人民币

31.22

82.63

113.85

2

青岛市重点工程海泊河两岸改造指挥部

青岛市振业房地产实业总公司

保证

人民币

1800

2,796.80

4,596.80

3

青岛海河实业发展公司

青岛高盛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

人民币

422

1,181.57

1,603.57

合计





2,253.22

4,061.00

6,314.22



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可与薛经理联系,联系方式:0531-********

二、项目委托管理与合作处置要求

1.合作处置目标及期限

合作处置期限为一年,竞标方需提交“竞价书”及相关合作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合作处置清收目标、清收方式及思路、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机构及相关团队人员情况等内容。最终处置目标面商确定。

2.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协助我司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辅助性的债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催收通知,协助维护主债权和担保债权的诉讼时效;收集、归档企业日常资料并协助现场走访查勘;抵质押登记期限维护;去往工商、土地、房产、车辆管理和法院等部门核实情况,密切关注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存续和经营状况;对可能影响公司债权资产安全或导致债权资产价值贬损和债权被悬空的事件和行为予以关注,并搜集相关信息与证据,及时向分公司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对实物资产进行基础管理等。

二是合作方利用自身优势,发掘与资产、债务人或其他偿债主体、抵押物有关的财产清收线索,对债权进行追偿。

三、合作方基本要求

有意向与我司进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不良资产管理、清收及处置等服务条件的机构,最近三年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历史记录。且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道德操守良好、无违法记录等,同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社会资源。

2.服务团队具有律师、评估师、审计、会计等其中一项或多项专业资质的人员须不低于30%,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掌握重要价值线索或有特殊背景能够提高资产处置价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3.熟悉当地社会环境,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及优势,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或其他类似资产的清收处置经验,并具有较好的处置成功案例。

4.合作方应与拟委托债权资产及债务人、担保人等相关方无直接利害关系。

欢迎意向机构踊跃与我司洽谈合作处置事宜,满足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请与我司联系人联系,并于2025年1月7日前向我司提供“竞价书”与合作方案。


招标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许经理/0531-********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168号

,山东,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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