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城镇管理局敖汉旗城区及重点区域绿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敖汉旗城镇管理局敖汉旗城区及重点区域绿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敖汉旗城镇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敖汉旗城区及重点区域绿化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敖汉旗城区及重点区域绿化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敖发改【2016】286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6QXCG016FW/GXTC-*******

二、采购内容

1、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敖汉旗人民政府授权敖汉旗城镇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在赤峰市敖汉旗与政府方共同组建SPV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计算期为10年,包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城区及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对敖汉旗新惠城区及部分重点区域、道路、节点等处进行绿化工程的建设,总计绿化面积为*******.05平方米。

2、采购预算:260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企业)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申请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年度)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须提供2013年至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或组成联合体中的一方)2015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500万元;;

3、申请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4、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独立投资人或股东参与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业绩至少一项(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投资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5、申请人应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须提供2015年的企业完税证明及近三个月(2016年8月、9月、10月)社保交纳证明;

6、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声明;

8、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企业,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

9、联合体的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该相对控股。

(2)对上述第1、5、6、7、8条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对第2、3、4条要求,联合体中一方满足即可。

(3)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获取地点: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提交规定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两份加盖公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4楼开标七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10

项目负责人:杜红运、赵洋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敖汉旗城镇管理局

地 址:赤峰市敖汉旗

邮政编码:024300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 区域 敖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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