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管道宁海-临海定期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甬台温管道宁海-临海定期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甬台温管道(宁海-临海)定期检验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FAGF-DBCY-********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项目规模:按照公司管道完整性管理安排,决定对甬台温(宁海-临海)段管道实施基于内、外检测的定期检验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漏磁内检测:管道清管测径、地面设标、几何变形检测、漏磁检测、IMU 检测等,需检测管道长度约96.268km; 2、ECDA外检测:资料审查、宏观检查、腐蚀防护系统检测评价、风险评估及直接检测等,需检测管道长度约96.268km。 3、检测完成后需进行开挖验证并出具内检测报告、开挖验证报告、ECDA报告、完整性评价(适用性评价)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本项目 甬台温 管线采用三层PE外防腐层,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管道材质为L415钢,设计压力9.5MPa,管线直径 406.4 mm,里程 96.268 km,壁厚主要为7.1mm, 2018 年 3 月投产,输送介质为成品油。
标段编号:0
文件发售金额(元):None
标段内容:对甬台温管道(宁海-临海)段开展定期检验,开展漏磁内检测、ECDA外检测及基于内外检测的定期检验包括但不限于:1.漏磁内检测主要包括:管道清管测径、地面设标、几何变形检测、漏磁检测、IMU检测等,需检测管道长度约96.268km;2、ECDA外检测主要包括:资料审查、宏观检查、腐蚀防护系统检测评价、风险评估及直接检测等,需检测管道长度约96.268km。3、检测完成后需进行开挖验证并出具内检测报告、开挖验证报告、ECDA报告、完整性评价(适用性评价)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资质证书满足: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代码拥有CG资质,具备核准项为DD1和MFL(内检测资质)。 3.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以来,累计具有500km以上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损益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压力管道检验师(DS或GDS)且具有漏磁检测资质(MFL II级)。(应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师资格证书、MFL II级注册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前有1项长输油气管道定期检验项目负责人业绩或项目经理业绩。 (3)投标人拟派外检测技术人员须有3年以上油气管道外检测经验,及持有检验师资质。(应提供资格证注册证书) (4)投标人拟派内检测技术人员须有漏磁检测资质(MFLII级)。 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方案,30个日历日内设备进场开展工作。②内检测完成后30天内出具内检测初步报告,50天内出具漏磁正式报告。③现场检测结束后90天内出具完整性评价(适用性评价)报告、ECDA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3.7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①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②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 (4)开标当日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入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崔迪
联系电话:185*****213
电子邮箱:cuidi01@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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