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94完成情况公示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94完成情况公示

标题: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清单(序号94)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4-*****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文 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时效性:

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94措施:2023年底前全面开展海头镇及其他沿海乡镇砂质岸滩占用排查摸底工作,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清单;按照砂质岸滩分类处置指导意见2024年12月底前逐一整改到位。

我局根据市政府2022年3月18日印发的《儋州市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工作方案》和省海洋督察整改办2022年11月24日印发的《关于处置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若干问题答复的函》对已排查出的35处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设施设备指导乡镇完成了分类处置工作,具体详情如下:

白马井7处:3处取水管和4处取水井已拆除,整改已完成。

峨蔓镇5处:1处取水管、1处污水池、1处吊脚楼、1处板房厕所和1处沙滩娱乐平台已全部拆除,整改已完成。

光村镇21处:7处取水管裸露沙滩处的已深埋;5处取水井已降低井标高并已深埋;1处抽水机械和1处用电线管根据分类处置方案予以保留;3处养殖取水机房,已拆除2处,剩余1处已办理直服手续;1处排污口已深埋;1处沙滩椅已拆除;1处遮阳蓬已搬离;1处灯塔为公共服务设施维持现状,整改已完成。

木棠镇2处:2处废弃养殖池塘做为木棠神冲村村民停靠渔船港湾,已做保留论证,整改已完成。

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94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

附件: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方案整改措施(序号9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3-5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整改措施(序号9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清单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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