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行政区域 秦都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6: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4:30
开标地点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预算金额 ¥4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WZB2024-230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蔬菜加工品 食材及辅料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00 4,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供货天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陕财办 采〔2020〕15 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肉类)、《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类、鸡蛋)?;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米、面、油类)、《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类、鸡蛋)、《生猪定点屠宰证》(肉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6)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度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度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4: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线上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闫工,电话:029-********)。2.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工

电话:029-********

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营养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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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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