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第一章 发包公告
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施工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XSZB(2016)YZG273
1、发包条件
本项目 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已由 兴山县高桥乡人民政府 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村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发包人为 兴山县高桥乡双堰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兴山县高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兴山县高桥乡双堰村一组 。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公路全长310米,需硬化310米 。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12月23日 。
2.4本项目的发包范围: 公路硬化 。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国家和行业验收质量标准及本项目施工发包文件相关具体要求 。
2.7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标准 。
3、本项目最高限价 76000 元。
4、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承包申请人必须是 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所建兴山县小型工程简易发包 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供应商库遴选入围单位。
5、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须登记成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在会员专区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6 年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日 8 时 30 分止,承包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资料,承包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发包文件的,其承包申请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网站首页所载《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及《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6. 承包保证金
承包申请人应在发包会开始时间之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伍万元承包保证金。
7. 发包会
本工程发包会将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8 时 30 分在兴山县高桥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桥乡财政所二楼)进行,承包申请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兴山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原件(相关格式见本发包文件第七章“承包申请文件格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 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按发包文件规定处理。
8. 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9、发包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发包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6 年 12 月 7 日,发包文件下载时间,发包会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发包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兴山县高桥乡双堰村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兴山县高桥乡双堰村 地 址: 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
联 系 人: 王恩学 联 系 人: 肖娜
电 话: 159*****289 电 话: 133*****181
传 真: 传 真:
2016 年 12 月 7 日
第二章 承包申请人须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
1.1工程名称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1.1建设地点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1.1发包人联系人 王恩学联系电话 159*****289
1.1代理机构联系人 肖娜联系电话 133*****181
1.1代理机构地址 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
1.1建设规模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1.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1.3质量标准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1.3抽签方式承包申请人现场抽签
2.1发包范围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2.2工期要求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3.1资金来源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5.1承包申请人资格见本项目发包公告
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由 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采用公开遴选方式建立小型工程简易发包 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企业供应商库,承包申请人必须为其遴选入围单位。
6现场踏勘发包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申请人根据承包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7发包文件的获取1、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须登记成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在会员专区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日 8 时 30 分止,承包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发包文件及相关资料。
2、承包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发包文件的,其承包申请将被拒绝,后果由承包申请人自行承担。
答疑提问结束时间: 2016 年12月 12 日17:30时;
答疑回复、澄清文件发布时间: 2016 年 12月 13日9:00时。(截止2日前)
10.1承包(合同)价1、本工程以兴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的预算投资评审价额为最高限价,发包人在1%-5%的范围内(取整数)预设不低于三个下浮系数,密封后在发包会现场提交,发包会上由投标人代表抽取其中一个系数,经计算后确定承包合同价。计算方法如下:
B=(D-D1-D2)×(1-J%)+D1+ D2
其中:B为承包合同价;
D 为最高限价;
D1 为最高限价中暂列金额;
D2 为最高限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J为最高限价下浮系数,取值范围: 1~5(取整数值)。
2、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76000 元。
11.1工程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4承包保证金1、承包申请人应在发包会开始时间之前以银行保函形式向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伍万元承包保证金。
2、承包申请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承包保证金的,其承包申请将被拒绝,后果由承包申请人自行承担。
15.1承包申请文件的编制承包申请人在参加抽签时不需要编制、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抽签确定承包人后,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伍份承包申请文件。
16.1发包会1、举行发包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 间: 2016 年 12 月 16 日 8:30 时
地 点: 兴山县高桥乡财政所二楼
2、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其承包申请将被拒绝,后果由承包申请人自行承担。
3、出席发包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兴山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原件(相关格式见本发包文件第七章“承包申请文件格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 双堰村一组石浪公路 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按发包文件规定处理。
19.2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或提供银行保函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交。
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
其它1、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鄂价工服[2015]29号)文件要求,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
2、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兴政办发〔2015〕31号)要求,中标人应为建筑行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费用为工程总造价的6‰。
3、本工程计税模式: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计价,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签: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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