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李惠敏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关于对罪犯李惠敏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罪犯李惠敏,女,汉族,1980年6月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0021,中专,户籍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街道花冲社居委邓小郢31号,住安徽省合肥市三里庵官亭路奥马商住楼六楼607室。罪犯李惠敏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4年10月21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24年11月4日,罪犯李惠敏以自己怀有身孕,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受理。现将罪犯李惠敏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对李惠敏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0371-********或信函等方式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特此公示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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