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研究、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等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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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

(1)研究范围

本项目主要研究范围为:宁乡市中心城区城发集团管控范围。

(2)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党中央持续强调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024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要求: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

2024年2月,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提出:各城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准确研判住房需求,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以政府为主保障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为落实党中央精神及国家政府政策文件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城发集团结合宁乡打造省会副中心、建设一流中等城市的发展战略,对宁乡高品质住宅进行系统的规划研究,提升住房品质,建设一批高品质、改善型、标杆式住宅,完善小区配套,引导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促进宁乡高品质住宅高质量发展。

(3)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研究针对宁乡中心城区城发集团管控区域内的居住地块进行研究分析,论证高品质住宅的发展目标,并科学确定高品质住宅规划选址、用地布局、配套设施、开发强度等规划建设内容,树立宁乡高品质住宅示范标杆,实现建设幸福美丽宜居宁乡的目标。

(4)主要内容

1)现状住宅用地分析

现场调研分析现状住宅用地的分布情况、规划布局的理念、配套设施等内容,查找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的高品质住宅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

2)国内高品质住宅发展形势研判

结合国内高品质住宅案例,分析其设计理念、规划布局、建筑风格、配套设施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通过案例分析,提出宁乡高品质住宅建设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启示,预测宁乡市高品质住宅的市场发展前景,规划建设目标和方向。

3)高品质住宅选址方案

研究住宅需求,不同群体对高品质住宅的区位、交通、产业、公共服务等情况,确定高品质住宅选址方案,预测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规划建设的标准、配套设施、景观环境等要求。

4)高品质住宅用地规划布局研究

结合住房政策和建设标准,确定高品质住宅的用地范围和边界,对住宅用地的规划布局、功能分区、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户型配置等内容进行规划设计,确定不同类型的高品质住宅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等开发强度指标,明确建筑风貌管控与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展示高品质住宅的建设效果。

5)近期开发实施建议

结合宁乡发展规划和地块开发潜力,提出近期建议开发的高品质住宅地块,明确开发时序,提出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2、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研究

(1)研究范围

本项目研究区域为宁乡市城南组团片区,东至楚沩路、一环南路、东一街,南至沿江路、龙江路,西至白玉路,面积约16.82平方公里。

(2)项目背景

当前,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2024年7月,中共中央发布提出:“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为进一步推进盘活存量土地再开发,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从资金保障、激励政策、调控方向、利用方式等方面出发,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政策措施。2024年8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湖南省盘活存量土地攻坚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宁乡城发集团作为政府建设城市的主力军,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需要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对存量土地进行系统的规划研究,通过推动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宁乡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强劲动力。

(3)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研究以宁乡城发集团城南组团现状存量建设用地为对象,研究分析现状存量用地情况,结合宁乡整体战略布局,合理确定研究片区的整体发展方向,对片区现状存量用地进行系统规划,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存量用地合理利用,提升片区土地开发利用效益。

(4)主要研究内容

1)存量建设用地现状分析

对研究片区内的存量闲置用地进行调研,确定存量土地的位置、边界、规模等情况。分析存量用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2)规划趋势研判

收集并研究上位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该片区的要求,国家、省、市关于存量土地处置相关政策,结合现状情况,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存量土地处置经验,确定存量土地的利用方式与盘活利用策略。

3)土地利用规划研究

根据现状分析、规划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存量闲置用地提出土地利用方案,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边界,确定建设用地布局,明确商业、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方案。

4)近期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原则,明确近期存量土地利用的内容,确定用地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等内容。

5)保障措施

对政策支持、资金筹集、规划实施等方面提出建议。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

(1)规划范围

城发集团实际管控范围。

(2)项目背景

为规范用地管理、合理高效使用土地,对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编制地块详细规划图则。

(3)主要编制内容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合理确定地块范围、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容积率、建筑限高、绿地率、建筑密度、出入口等控制指标,明确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城市景观要求、市政设计要求。

二、相关标准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 《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⑸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⑹ 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

⑺ 宁乡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⑻ 现状地形图、影像图

⑼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⑽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⑾ 其它相关文件

2、宁乡市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研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⑸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2024年11月7日)

⑹ 《湖南省盘活存量土地攻坚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

⑺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⑻ 宁乡市城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⑼ 城发集团存量建设用地相关数据

⑽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⑾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⑿ 其它相关文件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 《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⑸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长政发〔2023〕7号

⑹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⑺ 勘测定界图

⑻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⑼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⑽ 其它相关文件

三、技术规格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 《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⑸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⑹ 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

⑺ 宁乡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⑻ 现状地形图、影像图

⑼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⑽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⑾ 其它相关文件

2、宁乡市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研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⑸ 《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2024年11月7日)

⑹ 《湖南省盘活存量土地攻坚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

⑺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⑻ 宁乡市城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

⑼ 城发集团存量建设用地相关数据

⑽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⑾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⑿ 其它相关文件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⑶ 《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6年)

⑷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⑸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长政发〔2023〕7号

⑹ 《宁乡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⑺ 勘测定界图

⑻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⑼ 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⑽ 其它相关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文件,3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2、宁乡市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研究:合同签订之日后15天内提交初步成果文件,3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按采购人对单个项目的实际期限要求提供成果文件,如服务期内已完成的费用累计达到对应合同金额,则服务期限自动终止。

交付地点: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服务标准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

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及附件。成果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完成,满足国家、省、市规范、深度要求及委托人的要求,其中:文本编制应做到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具有实际操作性、指导性等;图件编制应符合制图规范,要素清晰、直观明了;附件应符合相关程序要求;成果文件数量及电子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如需增加数量,不另支付费用。

2、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研究

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及附件。成果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完成,满足国家、省、市规范、深度要求及委托人的要求,其中:文本编制应做到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具有实际操作性、指导性等;图件编制应符合制图规范,要素清晰、直观明了;附件应符合相关程序要求;成果文件数量及电子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如需增加数量,不另支付费用。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

成果包括纸质版、电子版图件(dwg、pdf格式)。成果编制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规程要求完成,满足国家、省、市规范、深度要求及委托人的要求;图件编制应符合制图规范,要素清晰、直观明了;成果文件数量及电子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如需增加数量,不另支付费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支付单位):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合同确定付款人);

2、付款方式:

(1)宁乡市重点地段高品质住宅规划研究:完成现状调研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成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余款30%在完成本委托事项的结算内审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2)宁乡市城南组团存量建设用地规划研究:完成现状调研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提交成果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余款30%在完成本委托事项的结算内审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地块详细规划图则编制:单个图则提交成果文件并完成结算内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该单个成果的服务费用。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结算方式:按单个服务项目分别进行结算,费用参考《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湘规学字(2013)08号文件、宁乡市政投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的标准乘以成交费率计算,并经采购人内审后按实结算。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将整套完整的成果交付给采购人,在交付使用后,应尽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的义务。成交人对提交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修改或补充,不得另外计取费用。

6、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本项目服务拟投入的工本费、设备设施、人工、安全、保险、交通差旅费、管理费、税金、评审费、后续服务费和一切不可预见费等,供应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成本及项目实际情况,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增加支付任何费用。

7、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8、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10、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研究 建设用地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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