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B012*****0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

2.2建设地点:楚雄市彝海街道彝海南路雍和居小区1幢1-3号商铺。

2.3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3.1招标范围: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彝海支行技术业务用房装修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2主要内容:业务经营用房装修改造、现金区装修、柜台、自助行建设、资料室装修、设备间装修、洽谈室装修、外立面装修、建筑室内给排水、建筑电气、门楣门头装修、消防工程、空调及通风、配电室变配电设备、卫生间装修、智能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及其他),部分拆除进行保护性拆除,并修复,与拆除周边匹配,协助招标人办理对外营业监管部门或职能部门需要的相关手续(如消防、公安)等、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及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垃圾清运、美化工作,符合现场要求。配合网点搬迁,配合房东相关建设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符合现场及设计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达到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质量保修期:不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未提及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7 招标控制价(上限价):75.05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拥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承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现金柜台、银行网点装修各子项(如门、墙体、柜台、加钞间等)建设满足《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云南省内没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工程全面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②联合体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如下(请详细阅读获取方式并按步骤进行操作):

5.2.1首次登陆: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进入公告列表,并填报投标人基本信息,请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提交。

5.2.2上传资料:点击公告列表进入详情页面,在详情页底部即可“获取文件”,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提交成功后请联系项目工作人员确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对申请资料进行确认,通过后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发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填写无误后回传。

5.2.3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资料确认通过后,投标人即可缴纳文件费,费用支付成功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4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中办理递交申请资料及获取招标文件仅需在线上即可完成,无须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请各投标人为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尚未完成资料递交造成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网站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东盛西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联 系 人:禹静、王锐平、侯圣美

联 系 电 话:189*****416159*****335

传 真:0871-********

电 子 邮 箱:**********@qq.com

开 户 名 称: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871*****8910802(基本户非保证金账户)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联盟路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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