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关于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三次项目其他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关于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三次项目其他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名称: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三次)
四、项目编号:GCJSFGSCG-*******
五、采购项目性质:其他类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50万元整。
七、项目采购内容概况: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采购喷涂砂浆修复材料。
八、申请理由: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三次)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于2024年12月17日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并于2024年12月24日开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仅漳州安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经专家审查,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二次)项目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与一家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协商,并在满足技术需求和商务服务等基础上,商定合理价格确定成交结果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第七项“(七)经两次公告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一家,且专家审查认为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的”的规定。喷涂砂浆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第三次)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漳州安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具备合理性。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漳州安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金山镇马公村金山工业区
十一、论证专家:卢光、郑海海、杨若迪。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7-********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标签: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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