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 | ||
品目 | 服务/采矿业和制造业服务/制造业服务/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制造业服务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行政区域 | 呼和浩特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8: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 注: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按照以下要求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 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①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②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18191*****131 行 号:304*****1951 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 | ||
预算金额 | ¥4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欢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步助理 04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9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欢欢 010-********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及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pdf |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SLXFZD-2024-0114-A14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
预算金额:4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二轮)个人防护类第五分项采购,采购湿式救援服1640套;激流救援用救生衣1640套;水域救援手套1640双,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产品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特别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不包含验收时间)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如遇不可抗拒力因素供货时间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另行协商。
交货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舍必崖村森林消防总队仓库。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即: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招标文件线上发售: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原件彩色扫描发送至邮箱dejutc@163.com(无需电话告知)供审核。如审核无误,将于当天16:00前通过上述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请知悉。购买文件报名资料: 1)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购买: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格式自拟。2)购买文件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表),购买人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底单+可编辑版投标人专票开票信息。以上资料请分别以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书”、“购买文件登记表”、“汇款底单”并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购买文件资料”为主题的邮件发送至dejutc@163.com。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第二开标室。注: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按照以下要求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人交纳交易服务费的汇款凭证款项用途上必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否则后果自负。):1、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①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②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账 号:583*****018191*****131 行 号:304*****1951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联系人:塔拉联系电话:047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可简写)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时,里面标注的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为项目执行期间贵单位主要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出的任何文件、澄清、通知仅以“购买文件登记表”上信息为准。请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时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以及按时查看邮箱。若相关潜在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擅自更改信息而导致未及时收到相关通知,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的账户信息(办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NMGSLXFZD-2024-0114-A14)
标书款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常营支行
账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步助理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2幢四层194室
联系方式:李欢欢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
电 话: 0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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