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环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环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环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的委托,对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环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招标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环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
2、采购编号:XLD-ZC2024-0166
3、服务期限:单次(服务期至完成环保验收备案)
4、采购内容:据生产管控部提出的需求,沈阳邮政速递物流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已建成完毕,现需对环境建设进行全面竣工验收,供应商提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预算金额: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
(四)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五)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八)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审核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xldzbsy@163.com):(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专栏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网站截图;(5);提供不存在资格条件(一)、(二)、(四)、(六)、(七)项承诺书。(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询价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月3日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907室。
3、纸质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注: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北新闻网(http://zfcg.nen.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机场路101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4-********
采购代理机构: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905室
联系方式:谢胜男139*****095、024-********
邮箱地址:xldzbsy@163.com
标签: 工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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