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网络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化网络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海事法院的委托,拟就其武汉海事法院信息化网络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 项目编号:ZB0105-1612-GG109
二、 项目名称:武汉海事法院信息化网络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 服务期:两年
五、 项目预算:本项目以费率形式进行报价,谈判报价费率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监理与 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80%,否则为无效谈判。
六、谈判供应商条件: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谈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参加谈判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参加谈判的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的项目总监必须是具有信息系统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服务项目的所有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此项目履行期间不得更换项目总监。
4、近三年内完成信息化网络工程方面监理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项目监理合同)。
5、谈判人必须提供近二年(14、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6、谈判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公告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技术服务,如为外省公司须在本省设有固定合法分支机构及办公场所。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供应商可在2016年12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12日(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7:00到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领取谈判文件,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携带第五条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16日上午14:3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届时请参加谈判的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参加谈判。
九、 采购人:武汉海事法院
投诉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凡 孙芹
联系电话:***-******** 136*****926
湖北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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