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必须具有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所有险种的产品(经银保监会备案)。2.若供应商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若供应商为法人公司(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其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法人公司(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其法人公司(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一家法人公司<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承保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的服务经验。 |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
(招标编号:ZZHW2LN-2024-37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省高
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
城写字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15840374649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险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保险人投保省内高速路段加油站安全
生产责任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从业人员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从事生产、储存
、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遭受(坍塌、滑坡、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火灾、爆
炸、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或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第三
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保险公
司或其分支机构,
资质等
级
必须具有在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并有与本项目
相适应的所有险种的产品(经银保监会备案)。
2.若供应商为法人公司(总公司)的,必须提供《保险
公司法人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法人公司(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必须提供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及其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法人公司(总公司)《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其法人公司
(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一家法人公司<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
企业业
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承保过1个类似项
绩
目(类似项目是指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
)。
主要人
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
的服务经验。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
关投标均无效。
3.4
每个法人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公司(总
公司)和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
三年(以询比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5)个单独文
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石化能源安责险+
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接受本项目投
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zzhwzh01@126.com),并经采购代理公司邮件回复确认
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
rive.com/s/dem8dAr4EEH,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
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
(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副本、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如需)、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
,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
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或现金)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
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379+单位简称)。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城写字楼1002室)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响应截止时
间3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15840374649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10楼1002室
联 系 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