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204-J几03-J)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
告:
木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站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jL.gov.cm/ggzy/h1ht/)电子上传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5】开标
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9
220183-04-01-595238,招标人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循环经济产业园一一绿色分拣中心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20241204-J几03-J
2.3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属于长春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一部分,总建筑面积约69702m,
结构类型为钢结构,1分拣车间、2=分拣车间、3分拣车间、4#分拣车间、5#分拣车间、6
分拣车间、7件分拣车间、8肚分拣车间、中试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建筑单体(其中1=分拣车
间建筑面积8640m,高度15m,单跨跨度24:2=分拣车间建筑面积5520m,高度15m,单
跨跨度24恤:3#分拣车间建筑面积10080m,高度15m,单跨跨度30血:4#分拣车间建筑面积
6900m,高度15m,单跨跨度30@:5#分拣车间建筑面积10080m,高度15m,单跨跨度30加:6#
分拣车间建筑面积6900m,高度15m,单跨跨度30m:7#分拣车间建筑面积6900m,高度15,
单跨跨度30m:8分拣车间建筑面积6048m,高度15m,单跨跨度18m:中试车间建筑面积518
m,高度15m,单跨跨度18m: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450m,高度12如,单跨跨度21■,设
计处理水量100立方/)及其附属设施。
2.5招标范卧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土建工程(临时工程、水久工程、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制作)与安装工程、联合试运转及服务于本工程项目的其他零星工程,从勘察设计开始直
至整个工程全部完建、工程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等合同期限内的全过程勘察设计
及施工建设监理。
2.6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
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8建设投资估算:50115.7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
级、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总监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内业监理员2人。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应符合吉建
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相
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
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注: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份
的社保缴费证明。
3.3木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竣工日期在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过
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5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
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
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
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
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
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问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m,creditchina..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ttp:/m,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s:/小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2022)5号)信
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
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6日16时30
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m,L.gov.cn/gg2y/h1ht/网站下载招标
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m.jL.gov.cn/ggzy/h1ht/D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ttps:/.jL.gov.cn/gg2y/h1ht/D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己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0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jL.go.cn/ggzy/h1ht/)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5】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
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
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日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投标人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
体化平台开标大厅-聊天对话框,获取腾讯会议号)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
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
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
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
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856号
联系人:任洪亮
电话:15844110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项目联系人:刘大庆
电话:0431-81101867
行政监督单位: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1188803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古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e1230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188803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莱单下,点击“立
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
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求:https::/小m.ggzyyth.jl.cn/EpointS50(/memberLogin免费注
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②)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在
【对应的业务】一【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
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
以系统开具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德惠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856号
联系人:任洪亮
电话:1584411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人:刘大庆
电话:0431-811018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大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