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厂2025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电石厂2025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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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2025 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ACS-2024-04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能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2025 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0 万元,招标人为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天辰电石厂、天能电石厂、天伟电石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和季度
比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具体包含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废水的自行监测和在
线废气的季度比对监测;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能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2025 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能化工有限公司(电石厂)2025 年度自行监测、季度比对监测采购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完整准确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采
购内容相关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在法律上、
财务上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 12 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类似项目的业绩至少
两项,并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
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下的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条件: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
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CM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 1 套)前往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市城区 4 小区
南子午路 2 号二层)报名,若为外地投标企业,投标供应商可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
理公司邮箱(66524877@qq.com)进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石河子市城区 4 小区南子午路 2 号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城区 4 小区南子午路 2 号二层开标室(腾讯会议)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采供中心招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能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 36 号
联 系 人:王明洁
电 话:18799282112
电子邮件:xjcjwmj@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石河子市城区 4 小区南子午路 2 号二层
联 系 人: 张钰琳
电 话: 15299953417
电子邮件: 6652487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比对监测 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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