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招标人为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的业主,业主为提升服务区的整体形象,更好地为过往司乘人员服务,吸引社会优质服务资源经营服务区餐厅和商贸,切实提高餐厅和商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服务区经营管理的需要,决定对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餐厅及商贸项目的经营权租赁面向社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信誉、业绩优良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SF-FG-DLF********201
经营地址:G5京昆高速公路(进、出京双向),地属北京市房山区
服务对象:各种车辆和司乘人员
服务区现状: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目前尚未开放使用。服务区总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99.8平方米,服务区停车场面积36617.3平米,绿化面积18184平米,出京方向停车场停车位71个,进京方向停车位101个,并实现大、小车及危险品车辆分区停泊。双侧服务区设有公共卫生间、综合服务楼(餐厅、便利店、大厅)、汽修间、地源热泵、污水处理等建筑及设施,进京服务区还建设有服务区综合办公住宿楼;设有公安检查站,养护工区等。
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为京昆高速韩村河进出京双向服务区经营权租赁的承租人。
3.2本项目经营权租赁范围
3.2.1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进出京双向)的餐厅、便利店、小吃、工艺品、水吧、音像图书、水果、地方特产等经营项目,不包含加油站、汽修、汽车加水、汽车充电、住宿、广告、服务区广场公益或商业活动等;且相关经营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3.2.2服务区范围内水电暖等能源消耗、建筑物外部及内部、构筑物及服务区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洁、保安、电消检、水质监测、公益支出(含排污、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重点节假日保畅)等费用及人员配备,由承租人承担。其中,韩村河服务区范围内的路面、地面以下设备管线、路基、路灯、广场设施维护维修,绿化养护,服务区应急防汛、扫雪铲冰等项目管理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2.3投标人应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提供经营区域与服务区相协调的装修设计方案和布局安排效果图,其设备安装、消防、厨房炉灶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总体规划要求,设计、装修、改建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后,由投标人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服务区经营权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满后,按照约定将经营区域装修、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4.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5年零3个月,租赁期限从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止(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含3个月免租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①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投标人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内容为准)涵盖餐饮、商超、酒店或大型经营场所等经营开发项目,具有餐饮、酒店或大型经营场所等经营开发项目所必须的经营许可证,及具有经营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③ 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行为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 管理规范,财务运行正常,具有足够资产及履约能力;
⑤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⑥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⑦ 未被北京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取消在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⑧ 未被餐饮、酒店等经营行业或协会禁止进入北京市市场且处罚期未满。
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02室
6.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税务登记证(如有)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如报名人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1)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12月16日13时,集中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进京方向);
(2)投标预备会时间:2016年12月16日14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京昆高速韩村河服务区(进京方向)。
(3)投标答疑时间:投标人认为有歧义或有需澄清的问题请于2016年12月16日11时00分之前以传真方式传至招标代理。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5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111室。
7.3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授权代理人若无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投标资格。经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2月16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递交给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用途栏内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银行汇票的汇款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纳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302室
收款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曙光支行
帐 号:0532 0104 0002 1720 5116 968
8.2中标结果公示期满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函等形式不发生存款利息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少于30天且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期存款利息),或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保函等形式不发生存款利息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少于30天且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期存款利息)。但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未能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等情形,该保证金不予退回。
10.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哈高速田家府服务区进京方向
联 系 人:张女士
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A座
邮 编:100142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邮 箱:fgzd901@126.com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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