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12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12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现已完成《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2024年12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与数据关联工作的通知》范围内集中提交2024年12月份第1批次(YJHCLSTB01-********)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与数据关联信息的审核工作,现开展价格信息查看和确认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属于《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2024年12月份第1批次全国联审通办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信息维护与数据关联工作的通知》产品范围内,并按该通知要求完成对应产品信息维护与数据关联工作,且产品“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的医用耗材。

二、操作路径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平台(https://gdmede.com.cn/)-点击进入“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按以下路径进行操作:

查看路径: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价格公示项目”-“耗材价格公示”-“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01-********)”进行查看;

确认路径:通过“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价格确认项目列表(耗材)”-“联审通办耗材新增挂网(YJHCLSTB01-********)”进行确认后同步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的《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医用耗材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并签章。

三、时间安排

查看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日。

集中确认时间(含集中挂网申请表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3日。

集中确认/提交挂网申请表时间截止后确认并提交的挂网申请,将与下一批次集中确认价格信息申请挂网的产品统一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其中拟供应最小使用单位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拟供应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系统确认列表内显示的产品最小使用单位和最小包装单位为计价单位。

(二)提交挂网申请表时,申请企业须仔细核对挂网申请表中的每个字段信息内容,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挂网申请表一旦签章原则上不予撤销;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有关要求和《公告》有关规定,企业自主申报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全国其他省级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和广州平台、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请各企业认真核对本企业相关医用耗材最新执行的全国最低价格,如有价格信息更新、误报、漏报的,请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进行反馈,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四)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新招采子系统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请各企业尽快按要求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新招采子系统)进行企业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以避免影响后续采购工作。

(五)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020-********(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第三方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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