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余姚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29日 10: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洪杰/庞肖华
项目联系电话 150*****801/0574-*******
采购单位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4-********
代理机构名称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余姚市四明东路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0*****801/0574-*******

项目概况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WYYM-24-1211C

项目名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流通抽检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双方都须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1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余姚)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2、磋商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张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余姚市四明东路1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洪杰/庞肖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801/0574-*******

质疑联系人:袁乐润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 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309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流通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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